
關于孫海濤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
責任編輯: 文章來源: 發(fā)布時間:2023-06-23 10:01:35
集團紀委,公司所屬各單位、各部室,各控股(參股)企業(yè):
根據工作需要,經研究決定:
孫海濤同志任第四黨支部書記,不再擔任生產發(fā)展部黨支部書記職務;
張元東同志任第五黨支部書記;
李軍海同志任第八黨支部書記,不再擔任第四黨支部書記、水務稽查大隊大隊長職務;
于暉同志任生產發(fā)展部黨支部書記,不再擔任給排水工程公司黨支部書記、經理職務;
周明杰同志任高區(qū)供水公司經理,不再擔任經區(qū)供水公司黨支部書記、經理職務;
邵明寶同志任給排水工程公司經理,不再擔任水利投資公司黨支部書記、土石方分公司經理職務;
肖波同志任給排水工程公司黨支部書記,不再擔任中水公司經理職務;
楊賢才同志任水利投資公司黨支部書記;
盧寧同志任集團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,不再擔任文登公司副經理職務;
陳偉強同志主持經區(qū)供水公司工作;
宋霞同志任第十黨支部副書記、溫泉供水公司副經理,不再擔任集團紀委辦公室主任職務;
李明坤同志任中水公司副經理(主持工作),不再擔任第六黨支部副書記、孫家疃供水公司副經理職務;
楊昆同志任水務稽查大隊副大隊長(主持工作),不再擔任采購供應部副部長、供應科科長職務;
劉毅同志任文登公司副經理,不再擔任苘山凈水廠副廠長職務。
中共威海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
2023年6月20日